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厅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的通知

浏览量:645 发布时间:2018-03-12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江苏省教育厅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申报相应奖项。
成果奖完成人为江苏省内各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或其在职在岗人员。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二、评选名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40项,请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成果按要求进行初审,学校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筛选后,确定拟推荐申报成果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材料要求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 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
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3. 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4. 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请各学院于4月27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子实堂207),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czguo@suda.edu.cn。未尽事宜请致电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郭才正,联系电话:65228625。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4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凌云楼1313,《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yhu@suda.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67161040。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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